此次考核以《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》为标准,在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、老年人及慢病管理、重性精神病、健康教育及健康讲座、应急处置与传染病、卫生协管、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考核。在财务管理方面该院承办机构获得了卫生局领导的好评,在全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。